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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某小区保安岗亭变成房屋中介 住户质疑租金去向

发布时间:2024-01-26 12:15人气:

  记者找到小区物业主任陈先生。他说,小区新建了道闸系统,道闸之间建起了新的保安岗亭,监控室也新建了一个。旧岗亭是小区建成时的配套设施,新岗亭启用后,旧岗亭就空出来了,物业便于6月份将它出租给一家房产中介。

  记者问租金作何使用,陈先生称,将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基金。记者提出想看看资金的保管和使用记录,陈先生称现在还没有记录,只有每年年终公示小区物业收支情况时才有。记者提出想看看平时资金的收支记录,陈先生说租金还未收上来,他们是按季度收费,“现在还不到两个月,我们还没有记录收支”。

  针对此情况,记者联系这家房产中介的经理吴先生。吴先生说,具体店租情况他不清楚。他向记者提供了他的上级游先生的联系方式厦门某小区保安岗亭变成房屋中介 住户质疑租金去向。记者联系游先生,对方称自己并不负责金鸡亭门店,也不清楚相关情况。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丰说,从性质上说,保安岗亭属于小区的物业服务用房,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如果该小区物业认为该岗亭已经没有实际作用,也应当经过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同意方可对外出租,而且出租收益必须纳入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维修基金,用于小区电梯或者其他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业主公示。对于没有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的小区,物业也不能自己做主出租。

  对于该小区物业所谓的年底才能公布资金使用明细的说法,郭丰说:“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物业可以年底公示,小区的任何一个业主都有权要求物业马上、直接公示资金使用明细,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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